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第42号令)及《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府[2017]54 号)的相关要求,现将中山市小榄镇新华东路100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反馈意见,请向中山市小榄镇城镇建设发展总公司反映。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中山市小榄镇新华东路100号地块(简称“目标地块”)。
占地面积:7660.8平方米。
地理位置:中山市小榄镇新华东路100号。
土地使用权人:中山市小榄镇城镇建设发展总公司。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目标地块内在不同时段内先后涉及5个工业企业的生产经营,包括中山市丰泽手袋厂、中山市锟鹏五金厂、中山市惠顿电器厂有限公司、中山市宝榄制衣厂、中山市长青气具阀门有限公司,目前地块内原生产企业于2018年全面停止生产,目前厂房空置,厂房内生产设备已拆除,地块内地面均已水泥硬化。
未来规划:商业金融用地(B),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规定的第二类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中山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
调查缘由:经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地块。
二、详细采样调查
调查单位于2022年5月~2022年7月开展目标地块详细采样调查。目标地块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17个,采样深度为4~7m,共采集土壤样品79组,检测项目为石油烃(C10-C40)。
通过详细调查阶段可以确认目标地块的部分土壤样品的石油烃(C10-C40)检测浓度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根据相关技术规范,结合初步采样调查及详细采样调查结果,利用未超标点位连线确定的超筛选值的区域面积为1592.44平方米,最大污染深度为3米。
目标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集的部分土壤样品存在超出风险筛选值的情形。根据相关技术规范,目标地块后续须根据地块未来规划开展风险评估和修复。在本次调查工作完成后至地块环境风险评估完成前,地块责任单位应对超筛选值区域进行必要的管理和保护,避免目标区域受到扰动而影响下一步修复工作。可对超筛选值区域进行围蔽,在边界悬挂明显标志,在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备案之前,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挖、取土等扰动目标区域的行为,确保后续必要的土壤环境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2年9月6日起)
四、公示期间联系电话:18507607524 联系人:冯小姐
五、电子信箱:598613799@qq.com
六、通讯地址:中山市小榄镇城镇建设发展总公司
中山市小榄镇城镇建设发展总公司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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