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环境科学学会

中山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

广东微观科技有限公司年产LED灯条3500万米、LED驱动电源2400万只、LED发光二极管40亿件、照明灯具100万套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信息公示
公示时间:2023-01-11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相关要求,对广东微观科技有限公司年产LED灯条3500万米、LED驱动电源2400万只、LED发光二极管40亿件、照明灯具100万套新建项目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广东微观科技有限公司年产LED灯条3500万米、LED驱动电源2400万只、LED发光二极管40亿件、照明灯具100万套新建项目

2.建设单位:广东微观科技有限公司

3.验收服务单位:中山市蓝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4.验收生产概况:广东微观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南区西环五路51号(项目中心坐标为北纬 22°2648.98;东经 113°1750.57目总投资50000万元,环保投资为100万元,用地面积为28259.5m2,建筑面积为98862.25m2主要从事LED灯条、LED驱动电源、LED发光二极管、照明灯具的生产年产LED灯条3500万米、LED驱动电源2400万只、LED发光二极管40亿件、照明灯具100万套

项目员工有300人,不在厂内食宿,每天白班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300

建设单位委托深圳市中恒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广东微观科技有限公司年产LED灯条3500万米、LED驱动电源2400万只、LED发光二极管40亿件、照明灯具100万套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0722取得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批复文件中(南办)环建表[2022]0010

项目竣工日期为20220823调试时间为2022082320230822,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广东中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验收监测,广东中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21019日、20日对项目废水、废气和噪声进行采样检测,期间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广东中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2023110,由建设单位广东微观科技有限公司、环保技术咨询单位中山市蓝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环保验收监测单位广东中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和专家组成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在广东微观科技有限公司对《广东微观科技有限公司年产LED灯条3500万米、LED驱动电源2400万只、LED发光二极管40亿件、照明灯具100万套新建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工作组人员经现场踏勘,并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及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介绍,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认为项目总体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道排入中嘉污水处理厂处理。

生产废水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中山市佳顺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回流焊、波峰焊废气采用管道密闭收集,挤塑和注塑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清洁、固晶后烘烤工序废气在密闭房间收集、灌胶、点胶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四股废气分别收集一起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40米的排气筒排放,设计处理风量为40000m³/h,排放口编号:FQ-007358

硅胶开炼、挤出、硫化烘烤成型工序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40米的排气筒排放,设计处理风量为10000m³/h,排放口编号:FQ-007359

人工焊锡工序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40米的排气筒排放,设计处理风量为25000m³/h,排放口编号:FQ-007360

镭射工序废气、点粉工序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生产设备进行了合理布局,并对部分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理清运。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给具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转移至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5.风险防范措施:

生产车间地面进行硬化,并刷环氧树脂地面涂层,做好防渗措施。

危险废物房地面进行硬化,并刷环氧树脂地面涂层,做好防渗措施,危险废物房设置防泄漏围堰设施。

厂区内设有足量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设施,雨水总排口设置了雨水闸门,厂区出入口设有缓坡并配备了足量的应急沙袋,防止事故污水扩散至外环境造成污染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3111日至2023210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广东微观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南区西环五路51

联系人:先生

电话:15398866688

四、其他情况说明

五、附件:

 微观科技--自主验收意见_上传.pdf

微观科技--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其他说明事项+检测报告.pdf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3111日至2023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