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环境科学学会

中山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

中山市高美能炊具电器制品有限公司之二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公示时间:2023-04-23

关于中山市高美能炊具电器制品有限公司之二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公示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第42号令)及《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府[2017]54 号)的相关要求,现将中山市高美能炊具电器制品有限公司之二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反馈意见,请向中山市高美能炊具电器制品有限公司反映。

一、 项目简介

1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中山市高美能炊具电器制品有限公司之二地块(简称“目标地块”)。

占地面积:14643.2平方米。

地理位置:广东省中山市民新路南8号。

土地使用权人:中山市高美能炊具电器制品有限公司。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中山市高美能炊具电器制品有限公司生产厂房,目前均空置。

未来规划:C2商业金融业用地、R2二类居住用地、S1城市道路用地,其中R2二类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规定的第一类用地,C2商业金融业用地、S1城市道路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规定的第二类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中山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

调查缘由:经土壤污染状况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地块。

2污染识别

污染识别工作开展时间为20228月。根据调查情况,调查地块1990年前为农田;1990-2006年为中山市平安电器制品有限公司使用时期;2007年中山市平安电器制品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山市高美能炊具电器制品有限公司,并由原来的吊扇生产转产为炊具生产,沿用原厂房及生产设备;2007年到2017年为中山市高美能炊具电器制品有限公司使用时期;2017年至2020年全部厂房闲置;2020年至2022年部分厂房作为仓库存放游乐设施、五金配件、卫浴设施、烤盘等,其余厂房闲置。调查地块曾作为中山市平安电器制品有限公司的仓库(原辅材料仓库一、原辅材料仓库二、原辅材料仓库三、原辅材料仓库五(部分区域)、化工仓库、固体废物仓库一、固体废物仓库二)、生产车间(装配包装车间(部分区域)、机加工车间(部分区域)、电镀车间、喷油车间、冲压车间(部分区域)、打磨车间)、配电房、过道雨棚、厕所;调查地块曾作为中山市高美能炊具电器制品有限公司的仓库(原辅材料仓库一、化工仓库、固体废物仓库一、固体废物仓库二)、生产车间(包装车间(部分区域)、喷涂车间(部分区域)、清洗除油车间二、模具车间)、地下废水收集池、配电房、过道雨棚、厕所、4个闲置厂房;地块可能存在的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烃、氰化物、挥发性有机物(苯系物)、重金属(铜、镍、六价铬、锌)、多氯联苯(变压器位置)。

根据相邻地块土地利用历史沿革,调查地块北侧和东侧为商铺(2000-至今);南侧为中山市港口新风电器有限公司(2002-至今);北侧为中山市平安电器制品有限公司(1990-2006年)北部区域(含化工仓库、原料仓库、成品仓库、风扇装配包装车间、风扇机加工车间、风扇冲压车间、风扇喷油车间、酸洗磷化车间、喷粉车间、手工脱漆车间、打线车间、总装车间、食堂、办公室)和中山市高美能炊具电器制品有限公司(2007-2017年)北部区域(含化工仓库、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包装车间、喷涂车间、冲压车间、压铸车间、除油清洗车间、抛光车间、机加工车间、食堂、办公室);西侧为西大街,西北侧为商铺(2002-至今),东侧为兴港中路。相邻地块的历史生产经营企业可能会对调查地块产生石油烃、氰化物、挥发性有机物(苯系物)、重金属(铜、镍、六价铬、锌)等污染。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根据调查地块内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固体废物仓库、废水收集区域、废水管线分布区及其周边区域的分布情况,将调查地块全部区域作为本次调查的重点区域,占地面积约为14643.2平方米,需关注的污染物为石油烃、氰化物、挥发性有机物(苯系物)、重金属(铜、镍、六价铬、锌)、多氯联苯等。

3初步采样调查

调查单位于20229月开展调查地块初步采样调查,其中土壤样品采集时间为2022923日至927日,地下水样品采集时间为2022109日。

调查地块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10个,平均采样深度为6~7m,共采集土壤样品42组(除背景对照样品外),检测项目涵盖《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中表1中的45项基本项目以及地块特征污染物石油烃(C10-C40)、锌、氰化物等。此外,为判断是否存在多氯联苯污染,在变压器附近采集1个土壤表层样品检测多氯联苯。

调查地块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3口,采集地下水样品3组(除背景对照样品外),检测项目具体如下:(1)重金属7项: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2)挥发性有机物27项: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3)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4)其他:石油烃(C10-C40)、锌、氰化物。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

(一)土壤样品中:调查地块内采集的土壤样品中,样品S16-1的铜超过风险筛选值,超标倍数分别为4.90,样品SW12-1SW12-2S16-1的镍超过风险筛选值,超标倍数分别为6.531.1911.07,超筛选值样品最大采样深度为2.3米。其它检测样品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及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所计算的风险控制值。

(二)地下水样品中:调查地块内采集的地下水样品所有检测项目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Ⅳ类标准限值及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所计算的风险控制值。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调查地块初步采样调查采集的部分土壤样品的铜、镍浓度超过GB 36600对应限值,目标地块须进行详细采样调查。

四、调查结论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集的部分土壤样品存在超出风险筛选值的情形。根据相关技术规范,目标地块后续须根据地块未来规划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在本次调查工作完成后至地块环境风险评估完成前,地块责任单位应对超筛选值区域进行必要的管理和保护,避免目标区域受到扰动而影响下一步修复工作。可对超筛选值区域进行围蔽,在边界悬挂明显标志,在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备案之前,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挖、取土等扰动目标区域的行为,确保后续必要的土壤环境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3423日起)

三、公示期间联系电话:13928168705  联系人:罗亚东

三、电子信箱:13928186688@169.com

四、通讯地址:广东省中山市民新路南8


中山市高美能炊具电器制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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