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环境科学学会

中山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

中山市重点行业企业和工业园区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 样品采集、保存、流转及分析项目意向供应商征集公告
来源:中山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 | 发布时间:2019-10-11

中山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计划进行中山市重点行业企业和工业园区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样品采集、保存、流转及分析项目采购。现就该项目的采购向社会公开征集意向供应商

一、项目名称

中山市重点行业企业和工业园区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样品采集、保存、流转及分析项目。

二、工作内容及项目要求

(一)项目背景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145号)的要求,我市须开展重点行业在产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按照国家统一要求,编制重点行业在产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工作方案,以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医药制造、铅酸蓄电池制造、废旧电子拆解、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行业在产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重点行业在产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

(二)工作内容

根据《中山市重点行业企业和工业园区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布点采样方案》对60个重点行业企业地块和3个重点工业园区地块开展样品采集、保存、流转及分析工作。

(三)项目要求

样品采集、流转及分析项目工作必须满足《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广东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广东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方案》等技术规范要求。


(四)时间要求

201911月前开展,并于20203月前完成60个重点行业企业地块和3个重点工业园区地块的样品采集工作20206月前完成60个重点行业企业地块和3个重点工业园区地块的样品采集60个重点行业企业地块和3个重点工业园区地块的样品的保存、流转、分析工作。

三、意向供应商资格条件

意向供应商需满足《广东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检测实验室参考条件》相关要求,并配合中山市重点行业企业和工业园区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项目质量控制单位的现场核查,确保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

四、意向供应商报名需提交材料

(一)供应商报名意向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获取本公告信息的网站、联系电话及邮箱等(格式自拟)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CMACNAS证书复印件,资质附表复印件;

(四)近3 年内开展过与所申请承担检测任务相关的检测活动证明文件

(五)近3 年内参加与所申请承担检测相关的能力验证和实验室间比对活动且结果满意的证明文件。

注:1.材料需装订成册;

2.征集报名提供加盖公章的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均可。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意向供应商提交材料的方式及时间

(一)专人送达: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将材料送至中山市石岐区东明北路18号中山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

(二)邮寄:中山市石岐区东明北路18号中山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邮编:528400

(三)电子邮件:215438038@qq.com

邮件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四)公告期: 20191011-20191013

(五)报名截止时间:20191013日下午17:30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60-88791189

电子邮箱:215438038@qq.com

 声明:

1.各报名供应商递交报名资料即表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

2.采购人保留要求报名供应商补充提交资料的权利。

3.采购人有权对本次供应商征集审核结果不做任何说明。

4.此次意向供应商征集仅为采购人及中山市重点行业企业和工业园区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项目质量控制单位了解意向供应商基本情况提供便利,与中山市重点行业企业和工业园区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样品采集、保存、流转及分析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条件、范围等无关。


201804《广东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质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方案》粤环函〔2018〕637号(2)(1).pdf


中山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

2019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