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环境科学学会

中山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

中山市协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硅胶编织电线 1000 万米搬迁建设项目
公示时间:2025-08-22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4号)相关要求,对中山市协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硅胶编织电线 1000 万米搬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现因公司发展需要,中山市协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拟从中山市阜沙镇阜港西路(中心坐标为北纬22°40'48.54";东经113°20'23.15")搬迁至中山市阜沙镇埠港北路26号(林培恩厂房)首层第三间(东经:113°20′10.799",北纬:22°40′43.286")。搬迁扩建后,项目用地面积为17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700平方米,总投资为50万元,环保投资为10万元,主要从事硅胶编织电线生产,年产电线1000万米。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协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中山市阜沙镇埠港北路 26 号(林培恩厂房)首层第三间

联系人:何坤明

联系电话:13702359131 

三、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东臻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清厦路23号102室 

联系人:刘顺成

联系电话:13930381319

邮箱:13930381319@139.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启动环评工作,收集分析工程、自然环境等资料;公众参与;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写;报告表评审;报告表修改、报批。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①对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进行识别与筛选,核算污染源源强;②预测和评估建设及运行期对环境的影响;③提出预防或减轻不利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④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可从生态环境部官网下载,生态环境部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征求意见稿公示前),公众均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公示)中山市协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硅胶编织电线1000万米搬迁建设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