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中山市三乡镇中心区72.9亩地块
占地面积:48607.08平方米
地理位置:中山市三乡镇泉遇里C区
未来规划:二类居住用地(R2)
土地使用权人:中山市土地储备中心
委托单位:中山市三乡镇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中山市湾区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调查缘由: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2)污染识别
a)目标地块
地块在2003年前为农田及鱼塘,主要种植水稻和养殖四大家鱼,鱼塘面积约40亩,不属于规模化养殖场;2003-2005年期间对鱼塘区域进行堆填,堆填土主要来源于地块外西侧和东北侧区域农田,上述区域在2003年前为农田,与目标地块同期开展土地平整,做居住用途,现状为鼎威花园、中恒海晖园、东安居和东安金域名苑,住宅区建成至今未收到过关于土壤或地下水环境污染问题投诉。2005-2015年期间目标地块一直处于闲置状态。2016-2019年期间目标地块左侧部分区域用作临时居住工棚,给周边区域住宅建设工人使用,在此期间涉及生活污水排放;2019-2020年期间右侧部分区域堆放沙石和木材,用于临近道路维护。2020-2021年期间陆续拆除临时居住工棚。2022-2023年期间,目标地块左侧区域从事货物堆放,主要堆放拆除的临时居住工棚、木材和砖块,在此期间涉及生活污水排放,行业类别为通用仓储(行业代码5920)。2024年至今地块大部分区域土地硬底化,作餐饮店和停车场用途,涉及生活污水、雨水和油烟废气排放,油烟废气经相关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行业类别为餐饮业(行业代码62),小部分区域为防护绿地。地块历史上涉及的行业类别均属于《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中附件3初判土壤污染风险可接受的行业清单。经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可知,地块内历史上未从事过重点行业企业生产活动,未发生环境污染、危险废物堆放与固废堆放、倾倒与填埋现象等情况。
b)地块周边
地块外东侧在2005年前为农田、鱼塘及河涌,其中部分区域于2006年后建成登贤路;隔路为任成秀河、农田和鱼塘,历史至今用途未发生变化。地块外西侧2003年前为农田和鱼塘,2003-2005年期间平整土地,2006年建成新安路,2006-2010年期间用途为道路和荒地,2011-2017年建设鼎威花园,2017年至今为新安路及鼎威花园。鼎威花园涉及生活污水和雨水排放,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管网排放,对目标地块造成土壤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地块外北侧在2003年前为农田和鱼塘;2003-2006年期间陆续平整土地,其中2005年部分区域建成景观大道,2007年至今主要以荒地为主,用途未发生变化。2007-2010年和2017-2019年曾有部分区域作为临时居住工棚,给周边区域住宅建设工人使用。临时居住工棚涉及生活污水排放,对目标地块造成土壤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地块外南侧在2005年前为鱼塘,2005-2006年期间平整土地,2006-2023年主要以荒地为主,其中2016-2020年部分区域作临时居住工棚,给周边区域住宅建设工人使用,2021-2023年从事货物堆放,主要为拆除的临时居住工棚、砖块、木材等,2024年至今从事餐饮店用途。临时居住工棚和货物堆放涉及生活污水排放,餐饮店涉及生活污水、雨水、油烟废气排放,经现场踏勘发现,从事餐饮店区域未发现明显污染痕迹,排烟管道已安装相关净化装置,对目标地块造成土壤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3)调查结论
通过对中山市三乡镇中心区72.9亩地块及其邻近区域进行资料查阅、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调查,结果如下:
1、历史影像资料、现场人员访谈结合现场踏勘情况表明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有毒有害物质储存的情形,地块内不存在生产废水排污管线及物料运输管线。
2、经人员访谈可知,地块内未发生过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形,历史及现状不涉及工业生产和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仅部分区域作临时居住工棚、货物堆放(拆除的临时居住工棚、木材、砖块)、餐饮店及其配套停车场用途,涉及行业类别为通用仓储(行业代码5920)和餐饮业(行业代码62),上述行业类别均属于《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中附件3初判土壤污染风险可接受的行业清单。对造成环境污染可能性较小。
3、目标地块内未开展过相关监测,但未发生过环境问题投诉或事故,地块内植被生长正常,未发现污染痕迹,故没有迹象表明地块内土壤或地下水受到污染。
4、现场踏勘期间未发现外来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倾倒,农药、化肥等化学品残留等现象,地块内植被生长正常,未发现有异常气味,土壤未发现疑似污染痕迹。通过对地块土壤的快速筛查检测,未发现土壤中重金属浓度的明显异常。
5、目标地块周边现状主要为道路、居民区、餐饮店、荒地、地表水体、农田和鱼塘,目标地块周边历史上不涉及工业生产,仅部分区域作临时居住工棚、货物堆放和餐饮店,涉及生活污水、雨水、油烟废气等,油烟废气经相关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因此通过地表水体排污或大气沉降等方式对本地块造成土壤污染的可能性非常小。
综上所述,第一阶段调查结果表明中山市三乡镇中心区72.9亩地块及其相邻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明显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目标地块作为未来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进行开发利用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