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曙光铝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
公示时间:2020-02-25
根据相关要求,对中山市曙光铝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生态环境验收公示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2019年9月25日,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坦洲镇分局对中山市曙光铝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一期)(以下简称“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生态环境验,出具了中山市曙光铝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一期)固废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生态环境验收意见函:中(坦)环验表[2019]67号;2019年7月11日中山市曙光铝业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中山市曙光铝业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废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会,并且取得专家意见。
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建设,广泛收集公众意见,以实现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的协调统一,现向公众广泛征求意见,集中公众的智慧,获得解决有关问题的方法、建议。现请您就后面的问题,自由发表意见。谢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自2020年2月25日至2020年3月23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生态环境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网上留言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中山市曙光铝业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中山市坦洲镇沙坦南路21号、沙坦南路29号
联系人:卢生
电话:137025111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