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正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受中山市宏昇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开展对中山市宏昇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中山市宏昇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向公众进行第一次信息发布,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山市宏昇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项目选址:中山市民众镇沙仔工业区结青路7号利兴强公司内20-A栋1楼、2楼(东经113°29′33.613″,北纬22°41′4.161″)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拟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用地面积1068平方米,建筑面积2136平方米, 项目预计年产塑料颗粒133吨,涉及工艺有塑料清洗、挤出造粒、注塑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山市宏昇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18024810001
联系地址:中山市民众镇沙仔工业区结青路7号利兴强公司内20-A栋1楼、2楼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山正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8928119520
联系地址:中山市兴中大厦11B
Email:10338686@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该项目环评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反馈。
中山市宏昇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表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提交,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中山市宏昇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