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环境科学学会

中山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

中山市越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公示时间:2022-05-25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越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越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越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市越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于中山市神湾镇神湾大道南141号之三 ,所在地中心点地理位置坐标:北纬22°17'13.85",东经113°21'22.70",项目总投资300万元人民币,用地面积4484.6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项目经营范围为:研发、生产:石材建筑材料、其它建筑材料、石灰和石膏、石膏制品、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项目主要产品及年产量分别为:Ⅰ级粉煤灰8万吨,Ⅱ级粉煤灰20万吨。

“中山市越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已建设完成,用地面积4484.6m2,建筑面积1000m2,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65万元。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中山市神湾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粉煤灰拆箱卸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一套脉冲式布袋除尘装置进行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经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可以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每台球磨机产生的粉尘采用一套脉冲式布袋除尘装置进行处理,总共设有两套脉冲式布袋除尘装置,经处理后共用1条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经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可以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原料仓和成品仓呼吸孔顶粉尘,本项目采用一套脉冲式布袋除尘装置进行处理;槽罐车装车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用一套脉冲式布袋除尘装置进行处理。原料仓和成品仓呼吸孔顶粉尘、槽罐车装车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处理后合并经1条排气筒高空排放

(4)炉渣卸料及存储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因为炉渣颗粒较大或呈块状,含水率10%-20%,存储在顶部为敞开式的料仓内,料仓设置在车间内,防风防雨,且料仓为地下式,卸料时落差比较小,所以卸料及储存过程产生的粉尘量很少。为进一步减少堆场产生的粉尘,建设单位拟采取如下措施:1)洒水降尘,提高炉渣表面含水率,进一步减少粉尘的产生;2)加强对物料的调度管理,在卸料过程中尽量降低落差。

采取上述措施后,无组织粉尘产生量将大大减少,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主要噪声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70~85dB(A);通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70~80dB(A);原材料和成品的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噪声65~80dB(A)。

为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于各种生产设备应合理的安装、布局,经过车间外墙的阻隔,加上自然距离的衰减,使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得到有效的衰减;通风设备要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综合处理,通过安装减振垫,风口软接、消声器等来消除振动等产生的影响;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在原材料和产品 的运输过程中,要避免大的突发噪声产生。

项目通过严格落实上述防治措施后,厂界外1米处的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限值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生活垃圾交环卫部分清运处理。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22年5月18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2年5月25日~2023年5月24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越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神湾镇神湾大道南141号之三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18028301799

邮箱:18028301799 @139.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