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环境科学学会

中山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

关于中山市原中山市粤顺五金喷涂有限公司旧址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公示
公示时间:2024-03-12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第42号令)及《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府[2017]54 号)的相关要求,现将中山市原中山市粤顺五金喷涂有限公司旧址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反馈意见,请向中山市中力实业有限公司反映。

一、 项目简介

1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中山市原中山市粤顺五金喷涂有限公司旧址地块(下文简称“调查地块”)。

占地面积:4785.33平方米,不动产权号为粤(2023)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478006号。

地理位置:中山市黄圃镇大岑村创佳路3号。

地块中心位置坐标:X:2518582.40mY:433380.02m

土地使用权人:中山市连翔万创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中山市粤顺五金喷涂有限公司全面停产后,地块内所有生产设施设备及建构筑物均已拆除,目前地块整体为待开发空地。

未来规划:一类工业用地(M1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中山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

调查缘由:调查地块属于优先监管地块清单中的地块,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2435号)的相关要求,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污染识别

污染识别工作开展时间为20239月,根据调查情况,调查地块在2005年前为农用地,主要用于种植水稻,土地使用权人为中山市黄圃镇大岑村民委员会。2005年至2022年出租给中山市粤顺五金喷涂有限公司(曾用名:中山市电器燃具五金有限公司),在调查地块内从事烟机外壳生产(不含电镀),主要产排污工艺为酸洗、碱洗、水洗、磷化、喷粉、喷漆、烘干、丝印等,调查地块内存在的地下设施包括地下雨水管道、地下生活污水管道、地下废水管道和地下废水收集池,中山市粤顺五金喷涂有限公司生产废水通过地下生产废水沟渠输送至废水处理区,经处理达标后排入桂州水道;调查地块潜在污染区域包括废水处理区、危废贮存区、酸洗磷化区、表面喷涂区,自投产以来生产工艺及重点区域分布未发生变化,地面均已水泥硬化;20226月,企业全面停产后拆除所有生产设施设备及建构筑物,目前地块整体为待开发空地,未来用地规划为一类工业用地(M1)。地块内历史工业生产活动涉及使用油漆、油墨、天那水、除油剂、磷化剂、盐酸、硫酸、烧碱等有毒有害物资,可能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重金属(锌、镍、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苯系物)、石油烃等污染。

根据相邻地块土地利用历史沿革,调查地块东侧分别为恒新路,隔路为中山市康派电器有限公司(2006-2021年)、中山市宇宙彩印包装有限公司(2006-2021年);南侧分别为创佳路,隔路为中山市黄圃镇集杰五金厂(2009-2022年)、中山市卫氏燃具电器有限公司仓库(2002-2022年)、中山市宝的电器有限公司(2018年至2022年);西侧为中山市卫氏燃具电器有限公司(2006-2022年);北侧为同兴路,隔路为居民区。相邻地块的历史生产经营企业可能对调查地块产生重金属(锌)、挥发性有机物(苯系物)、石油烃污染。

根据污染识别的结果,调查地块历史企业的生产区域、废水处理区、固废贮存区、原辅材料仓库、废水管线及其周边区域为本次调查重点关注区域,即调查地块全部区域均识别为重点区域,面积为4785.33平方米,调查地块的关注污染物包括重金属(锌、镍、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苯系物)、石油烃等。

3初步采样调查

调查单位于20239月开展调查地块初步采样工作,其中土壤样品采集时间为2023926日,地下水样品采集时间为2023107日。

调查地块内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4个,采样深度为6m,本次调查共采集了15个土壤样品(不含平行样)。检测项目包括63项挥发性有机物、6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8项重金属、石油烃(C10-C40),检测项目已涵盖GB36600-2018中的45项基本项目。

调查地块内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3个,井深为5.0-6.0m,采集地下水样品3个(不含平行样和对照点),检测项目包括挥发性有机物55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0项、重金属8项、石油烃(C10-C40)。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

1)调查地块共布设了4个土壤采样点位,采集了15个(不含平行样)土壤样品,其中7种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锌)均有不同程度的检出,但均未超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中仅部分样品有2-丁酮、二硫化碳、三氯氟甲烷 、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2-二氯苯、1,2,4-三氯苯、1,2,3-三氯苯有检出;半挥发性有机物中仅部分样品有丙酮、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检出,所有样品中石油烃(C10-C40)有检出,均未超二类筛选值;其他指标均未检出。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良好,地块内土壤未受到明显污染。

2)本次初步调查共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采集了3个(不含平行样)地下水样品,7种重金属(铜、镍、铅、锌、砷、镉、汞)、石油烃(C10-C40)有不同程度的检出,但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Ⅳ类标准限值及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所计算的风险控制值;其他指标均未检出;调查地块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该区域所执行的地下水质量标准要求,地下水环境质量良好。

四、调查结论

根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采样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土壤样品和地下水样品无超筛选值情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调查地块作为一类工业用地(M1)进行开发建设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调查工作已结束,无需再做下一步的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二、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3810日起)

三、公示期间联系电话:15521249087  联系人:罗文波

三、电子信箱:13928186688@169.com

四、通讯地址:黄圃镇新地大道70号行政服务中心4


中山市黄圃镇生态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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