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海明润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超硬复合材料研发中心新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信息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深圳市海明润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超硬复合材料研发中心新建项目(一期)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深圳市海明润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超硬复合材料研发中心新建项目(一期)
2.建设单位:深圳市海明润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验收服务单位:中山市蓝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4.验收生产概况:深圳市海明润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超硬复合材料研发中心新建项目位于中山市民众街道沙仔行政村东沙路46号,主要从事金刚石复合片、金刚石整体片、氮化硼复合片、氮化硼整体片的生产,项目租用深圳市海明润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空余厂房(厂房2四楼部分),建筑面积2300平方米。由于合成工序所用设备六面顶压机等未上马,涉及的工序发外加工,本次生产设备分期验收,产能不分期。本次验收项目(一期)规模为年产金刚石复合片15500片、金刚石整体片200片、氮化硼复合片1000片、氮化硼整体片300片。
一期项目员工有3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日为300天,夜间不生产。
建设单位于2026年4月委托中山市中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深圳市海明润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超硬复合材料研发中心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6年5月13日取得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中(民)环建表[2026]0016号。
2026年6月10日,新建项目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排污登记编号为91440300723037106N002X。
一期竣工日期为2026年6月3日,调试时间为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12月9日。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广东中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验收监测,广东中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6年06月10日—06月11日对项目废水、废气和噪声进行采样检测,监测期间环保设施运行正常。2026年7月由广东中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2026年7月7日,深圳市海明润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深圳市海明润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超硬复合材料研发中心新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由建设单位深圳市海明润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环保咨询单位中山市蓝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验收检测单位广东中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和专家组成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验收组进行了现场勘察,并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及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介绍,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认为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中山海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2、生产废水通过专用管道至中山海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二)废气
投料、混料、蒸干工序废气密闭负压收集,经多层过滤棉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排放口编号为DA001。
(三)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通过减振、隔声等综合治理措施来降低对声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交具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转移至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五)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制订了《深圳市海明润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进行预案的备案,备案编号:442000-2026-06790,并按照预案进行了应急演练。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8月6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深圳市海明润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民众街道沙仔行政村东沙路46号
联系人:胡小姐
联系电话:13715678032
四、其他情况说明
无
五、附件:验收报告(含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深圳海明润 (总报告公示版).zip
深圳市海明润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0日

